106學年度弱勢助學金財稅中心審核結果←點此處查詢 同學如對於財政部財稅中心所查核之結果有疑義,應依限於12月1日前檢附佐證資料 (如國稅局105年度所得清單、財產清單或戶籍謄本資料...) 至生輔組提出修正申請,逾時不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