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兵役宣導】學生役男分階段兵役軍事訓練軍事訓練申請須知

10 7年專科以上學校男子 專科以上學校男子 專科以上學校男子 分階段常備兵 階段常備兵 役軍事訓練 軍事訓練 申請 須知
一、申請對象:
(一)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,均可申請:
83~89年次之就讀國內外(含香港、澳門或大陸地區)專科以上學校男子,可連續2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,
皆可提出申請。另90年次男子(即志願提前於18歲之年接受 徵兵處理)符合前揭條件者亦可。
(二)限制申請條件 限制申請條件 限制申請條件 :曾完成第1年分(二)階段軍事訓練,第2年因故辦理延期徵集未入營者,不得再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;重複申請並中籤者,戶籍地區公所將撤銷其中籤資格。
二、申請時間及方式:
(一)107年10月16日(星期二)上午10時至107年11月15日(星期四)下午5時,自行登入內政部役政署網站首頁/主題單元/
「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」進行申請作業。
(二)申請人數超過公告員額時,內政部役政署將於107年11月16日(星期五)上午10時,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
學院(南投院區),分別辦理申請序號末2碼公開抽籤。
(三)抽籤結果將於107年11月16日下午3時後,公布於內政部役署網站最新消息,並陸續自動發送email通知抽出之籤號。
申請人請自行核對申請序號末2碼,即可得知是否中籤。
三、各梯次錄取員額及第1年、第2年入營起迄日期:
(一)第一梯次錄取員額420員,入營日期如下:
1.第1年:108年6月17日至108年8月9日。
2.第2年:109年6月16日至109年8月11日。
(二)第二梯次錄取員額3,580員,入營日期如下:
1.第1年:108年7月11日至108年9月5日。
2.第2年:109年7月9日至109年9月2日。
(三)第三梯次錄取員額250員,入營日期如下:
1.第1年:108年7月23日至108年9月18日。
2.第2年:109年7月22日至109年9月16日。
(四)為使事權統一及訓練資源充分運用,申請第一梯次暨第三梯次並抽中且經徵兵檢查判定常備役體位者,統一賦予「陸軍」軍種,接受陸軍軍事訓練,無法配合者請勿選服第一、三梯次。
(五)役男應審慎選擇梯次且僅得擇一梯次提出申請,資料送出後不得更換申請梯次。
(六)申請截止日前,各梯次錄取員額若有調增,內政部將另行公告。
四、注意事項:
(一)線上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,無須繳交任何在學證明文件,中籤後戶籍區公所主動查驗就學狀況,倘有疑義將通知中籤者繳交在學證明文件,不符合者即撤銷其中籤資格。
(二) 108年1月31日前戶籍地區公所主動通知中籤者徵兵檢查,並辦理申請第二梯次入營者軍種兵科抽籤(第一、三梯次役男
統一賦予陸軍,不再辦理軍種兵科抽籤)及後續徵兵處理事宜。
(三)中籤者因故欲放棄時,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洽戶籍地區公所切結放棄 (已完成徵兵檢查及軍種兵科抽籤者,維持原體位及軍種兵科籤號)。如已接獲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,則須符合徵兵規則第29條附件「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」原因,始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區公所兵役單位申辦延期徵集。
(四)凡符合申請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條件且有意願之役男,於提出申請前請審慎考量,並規劃連續2年暑假可服完4個月役期;90年次男子經中籤後,應另填具提前接受徵兵處理申請書俾憑辦理後續徵兵處理事宜。
(五)各梯次入營前20天,將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9條限制出境,無法配合者請勿提出申請。
(六)徵集令會載明役男擇定梯次之第1年及第2年入營時間。接獲徵集令役男,未經核准延期徵集者,應依徵集令指定時間、地點入營,無故未入營者,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送法辦。
(七)第2年因故辦理延期徵集未入營者,所餘2個月役期俟畢業後,由徵兵機關依序徵集入營。
以上申辦事項, 如尚有疑義 ,請逕向 請逕向 桃園市 龍潭區公所 兵役單位 洽詢 。兵役專線: 兵役專線: 兵役專線:034805263或034793070分機 1127 。分機 1127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