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是一年一度莘莘學子展翅高飛時節,期待各位如期畢業,煩請各準畢業生於107年6月5日前完成各單位離校審核注意事項,以利審核流程能順利進行。
學系(所):
– 學生符合該學系規定之畢業資格條件(修畢應修科目及學分數、英檢、學習護照、相關證照等)
– 上網確認畢業生基本資料(登入教務行政系統→教務系統→學籍管理→學生基本資料作業→維護學生個人資料→請同學確認個人資料(手機,通訊地址與電話等等)無誤後→按右上角"畢業生已確認資料無誤"。)
離校辦理與審核時間:
- 6月6~8日→為各審核單位集體審核離校程序之基準日。
- 6月9日→學生得至教務資訊系統查詢離校審核結果(如有疑義者,請逕洽相關審核單位)。任一單位審核不通過者,請學生自行洽詢相關單位補辦。
- 6月9日起→符合所有離校簽核通過者,可憑學生證至學生所屬系所換領學位證書。
學生證未於6/5前繳回者,須先至註冊課務組加蓋離校章;
學生證已繳回者,可與畢業證書一併領回學生證;
學生證遺失者,憑繳費收據換領。
- 若欲委託他人代領學位證書者,請加填委託書(須貼妥委託人及受託人之身份證正反面影本)。
註:委託書可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網頁下載→註課組網頁連結
修讀1-3年級課程、暑修課程者,領取畢業證書時程已公告於相關網站,其連結如下:
106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時程暨離校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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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文專區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