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2學期就學貸款退費訊息

106學年度第2學期 就學貸款退費訊息
就學貸款經台銀審核通過並撥款到校之學生貸款金額
多貸款金額之退費,請同學自行補摺查詢
退費進度及退費方式,請洽詢<總務處出納組>分機1662、1663

 
註1:本校將依實收金額(貸款+現金) - 應收學雜費金額 - 應收住宿金額 - 不可貸款之使用費、課程費,進行多退少補。
 
註2:進修學士班、碩士在職專班收費標準,依學期實際選課學分數收費。每學期註冊時寄發繳費單之金額,係依各系自行訂定預繳之學分數計算,於最後加退選後會再依同學實際選課之學分數計算應繳學分學雜費,如需補費(實際選課學分數-預繳學分數),將另行寄發補繳之繳費單。
 
註3:依教育部規定以下幾種情況貸款金額將退還台灣銀行
A.貸款金額超過最高可貸金額
B.先貸款後減免,減免金額退還台銀
C.退選後學分費
D.不可貸款之使用費、課程費
E.休、退學扣除應繳金額,剩餘金額退還台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