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注意事宜及說明*
1.依開南大學第57次校務會議修正開南大學導師制度實施辦法,班級導師之職責:學生請假、停修、休學……之簽核與輔導,故自1002學期開始,停修申請新增導師簽章的流程。
2.學生申請期間(4/16~5/11),系上可於系統(SEL200M_維護停修)即時查詢學生申請狀況,作為停修收件參考。
3.依開南大學學生選課注意事項:「在完成紙本申請程序核准前,而將系統申請刪除,或於系統申請後未完成紙本申請程序者,皆視為未完成申請。」
4.停修申請紙本與系統需相符,完成紙本程序後將系統刪除,或於系統申請後未完成紙本程序,皆視為未完成申請。
5.是否經正確任課教師及導師簽章。
6.學生簽名欄繳件日期請同學務必填寫。